湖南省委、省政府日前同意并正式印发《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决定将长株潭城市群、郴州市等5个地级市(城市群)、望城区等15个县市区(新城)、岳麓区莲花镇等28个建制镇作为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
《实施方案》指出,坚持省级统筹,地区为主,省赋予试点地区先行先试政策,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试点地区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既要抓好改革创新,又要抓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尤其是土地、户籍、投融资、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制度创新,以及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两供两治”“两房两棚”等方面的设施建设。坚持定期评估,要求试点地区2015年~2017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总结形成经验,2018年~2020年逐步在全省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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