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家发改委负责人介绍,鼓励和引导民资发展细则近期将密集出台。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通报,为落实非公“新36条”,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能源领域实施细则,预计6月底出台。
国家能源局称,《实施细则》支持民间投资全面进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开发权获得机制,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得项目开发权,在设备制造、产业体系建设、分布式能源开发、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
当前,民间投资在小水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利用,以及太阳能电池、晶体硅、风电设备制造等领域居于主导地位。特别是,风电装机占全国15%,风电设备产能占全国一半。
国家能源局估算,民间投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总额已经超过8000亿元,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超过4900万千瓦,约占全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的18%。
从投资分布看,民间投资小水电项目约2500亿元,风电项目约640亿元,太阳能光伏发电约230亿元,生物质发电约200亿元。民间投资风电设备、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晶体硅制造领域2300亿元,太阳能热水器全行业投资约2200亿元。
从发电装机看,小水电项目超过12000个,装机容量3800多万千瓦,占全国小水电装机总容量的63%;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垃圾发电等生物质发电项目170多个,装机容量约310万千瓦,占全国生物质发电装机总容量的一半。风电装机容量690多万千瓦,约占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的15%;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10多万千瓦,占全国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7%。
在新能源设备制造领域,民间投资风电设备制造年产能约3200万千瓦,占全国风电设备总产能的一半;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年产能约2500万千瓦,占全国总产能的83%,太阳能晶体硅制造年产能为10万吨,占全国总产能的80%。太阳能热水器累计安装集热面积2.2亿平方米,其设计、施工、制造、服务等主要为民营企业。
民资“新36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
为落实上述精神,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正在制定配套政策,解决民企面临的并网难、市场消纳难、项目核准难等问题。
一位民营光伏企业人士说:“以光伏为例,并网问题影响城市光伏发电项目发展。地方供电部门不允许光伏发电系统向电网反向供电,即便在低压侧自发自用也有很多限制。”
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cresp)研究报告同样指出:“并网收购和市场消纳问题是制约我国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最大瓶颈。建议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主要面向电网企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以促进实现区域电网间的同步连接和大范围消纳。”
由于上网难,民营企业多将矛头指向电网垄断。一位地方电网人士解释说:“新能源发电项目多侧重于资源及开发规划,在规划中没有具体的消纳方案和配套电网工程。即使并入了本地区电网,也会因本地区消纳能力有限而出现实际发电出力受限、风电场弃风现象。”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和投资企业规避国家审批,纷纷拆分建设,不利于集约化发展。
风电、光伏等并网难,除能源规划管理体制之外,与新能源自身特点也相关。中电联《中国新能源发电发展研究报告》指出,我国新能源资源与能源需求呈逆向分布,资源分散、能源密度低,发电出力具有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等特点,发电上网电价较高、经济性较差,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带来影响,对系统运行调度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