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借壳未果的资本交易,令苏州大方及郑州大方的创始人李荣生陷入长达三年的刑事官司,并丧失了企业控制权。复盘事件的前因后果,这完全是一场商业利益纠纷引发的灾难。
2009年,李荣生为解决发展资金和VC退出的需求,开始谋划企业上市之旅,并在VC方余秋池的介绍下,引入资本中介汪晓峰境外代持公司股权,以规避“十号文”的限制。然而,从中看到空手套白狼机会的汪晓峰却假戏真做,低价将郑州大方收入囊中,并在上市估值过程中,刻意将李荣生实际控制、利润高的苏州大方压低,而将自己控制、利润低的郑州大方估高,意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权。不满这一结果的李荣生中止双方合作,并私自将郑州大方子公司郑州和声变更为苏州大方持有,双方彻底翻脸。在汪晓峰方举报下,李荣生被控以合同诈骗罪,失去两年零三个月的人身自由,苏州大方也由此陷入困境,业务在控股权被宝钢苏冶收购后才重回轨道。
虽然此案以检方撤诉告终,李荣生重获自由,但其这段经历所凸显的多重意蕴,却引人深思。一方面,在资本困局下,不熟悉资本市场游戏规则的民营企业家为求发展,不得不与各类贪婪的机构博弈,作出种种无奈选择,苏州大方最终傍国企得生存的结局,更深层次地反映了中国民企的窘境。另一方面,李荣生身上折射出了中国企业家的典型性格。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利益受损之后,他们常常无视市场规则,或选择以草莽方式维权,或借道德、民族产业的名义做文章,最终导致多输局面。遵守契约与法律,仍是中国企业家的必修课。
2012年7月18日,身陷囹圄两年多的苏州大方创始人李荣生重获清白,他因借壳上市纠纷而招致的合同诈骗案,以检察院的撤诉告终。
“原本法院要判无罪的,现在是检察院撤诉。”李荣生接受《新财富》采访时说,这也是他在案发以来第一次亲自接受媒体的采访。在此案中,虽说李荣生遭遇巨大损失,几乎丧失了自己一手创立起来的企业,但看上去心态还不错,“我们现在只想在这个案子结束以后争取一个比较好的环境,不会去纠缠其他的一些事情了”。
一场借壳上市的纠纷,是如何一步步演变成一桩刑事案件的?产业精英在面对资本玩家时,又该吸取哪些教训?探寻苏州大方遭遇“资本劫”的来龙去脉,可以发现,这实际上是一场商业利益纠纷引发的灾难。
缘起香港上市设想
1984年,李荣生以8000元资金设立了郑州市大方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郑州大方),成为国内第一家以桥梁施工机械租赁为经营模式的公司,承接各种道路(特别是铁路)基建工程的施工。到2009年,该公司已拥有各类架桥机、门式起重机、动力平板运输车100多台套。
2005年12月,李荣生南下成立苏州大方特种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大方),注册资金1.11亿元,苏州大方随即成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生产基地。2008年,苏州大方更是通过投标获得了全国90%液压平板车的合同,成为高速高架铁路设备行业的龙头企业。
2008年,苏州大方的营业额达到3.65亿元,净利润超过3500万元,郑州大方的营业额则为1970万元。李荣生原本预计,如果一切顺利的话,2009年两家企业的总营收将达10亿元、利润将达1亿元。
根据此时郑州大方及苏州大方的股权结构,郑州大方由李荣生持股74%,其余由其管理层持有;苏州大方原本由李荣生全资拥有,后奖励了职业经理人部分股权,同时,由于2008年5月本土风险投资商(VC)汇富东方投资苏州大方1亿元,获得苏州大方18.02%股权,李荣生持股比例降低至74%(图1)。
“汇富东方一个亿的资金进来以后,对我们企业的帮助确实很大。那时候我们正处于发展的转型期,由于经济危机的原因,老的业务在下滑,所以就想着向高铁设备方向转型,而他们提供的资金正好就帮助我们完成了转型,几个月时间就扭转了颓势,而且发展得更好了。”
VC的入股,加速了李荣生走向资本市场的步伐。作为财务投资者的VC,投资企业的目的在于获利退出,而上市退出无疑是首选。据李荣生透露,汇富东方入股时双方有约定,三年内企业要实现上市,否则创始人要从VC处回购股权。
2009年3月,在汇富东方的推动下,李荣生将旗下两家企业到香港借壳上市列入计划。据李荣生称,由于自己对资本市场知之甚少,同时也不想承担上市成功与否的责任,便将整个上市事项委托给了汇富东方的执行董事余秋池全程操作。“上市的事情交给他们负责,我只负责经营这块,在经营业绩方面配合他们,这样上市成功与否我就不担责了,免得他们说上不了市是我的责任。”“另外,关于上市的事情,他们跟我说什么我也听不太懂,就说这事就全交给你们了,因为我觉得他跟我们的利益是绑在一起的。”
然而,令他未曾想到的是,他的资本噩梦也从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