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税负水平如何?宏观税负的高低或许能说明问题。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税负总水平,通常以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的税收总量占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内生产总值(GDP) 、或国民收入(NI)的比例来表示。宏观税负一般包括四项内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国有经营性资产收入。
数据来源:中金报告
中金公司8月17日发布题为“降低税负不应缺席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宏观周报。周报显示2012年我国狭义的宏观税负(计入社保缴费)占GDP的比重为22.4%(图表1),但是,如果计算反映真实负担的广义宏观税负,即按照包括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保基金总收入以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在内计算,2014中国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年高达37%,已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平均在30~35%之间),这与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极不相称。同时,与发达国家实行“高税负、高福利”政策相反,中国是在低福利水平上实行高税负,税负更是明显偏高。
政府收入并没有及时以支出的形式返还实体经济,而是以财政存款和机关团体存款等形式大量沉淀为存款储蓄,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和对总需求实际的紧缩效应。截至今年7月底,机关团体存款高达20.3万亿,财政部门国库现金存款在7月底接近4.6万亿元,与国库现金管理余额最小化的原则严重不符。无论从国际上还是从中国历史看,这都是比较独特的现象。宏观税负重、政府部门的储蓄偏好、加上间接税为主的税制使得企业部门的税负过高,严重影响企业投资和技术更新的积极性。
宏观税负之争
去年,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称中国宏观税负达44%,人均宏观税负6338元。此言论一出,立刻引发热议,有网友吐槽,按照这个标准自己的生活简直是“一个馒头半个税”。但此数据遭到贾康等专家学者质疑。《人民日报》等媒体也相继发文,称“宏观税负过高”一说站不住脚。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称,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口径,中国的宏观税负不超过35%(世界平均水平约为40%),属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明显低于发达经济体,不存在宏观税负过高问题。他认为计算方法有问题:第一,宏观税负是以一年为时间段来计算,而以半年来计算则会带来误差,因为中国的GDP总量上上半年少,下半年多,相差较大。第二,中国GDP有水分,需要进行修订。第三,财政收入简单由上述四大类相加会存在重复计算。
经济学者马光远称,中国宏观税负过高是不争的事实。他认为很多学者和机构之所以在中国宏观税负的数字上打架,最根本的原因是大家计算的口径不一致。欧美国家政府除了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之外,几乎没有别的收入,因此,用欧美国家的标准来计算中国的宏观税负显然会少算政府收入,用少算政府收入的数字来进行国际比较,不仅没有意义,反而会闹笑话。
未来降低企业和居民税负的空间巨大
8月18日,中央深改组第十五次会议表示,要在财税领域推出力度大、措施实、接地气的改革方案。多位权威专家表示,财税改革有望成为“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之一。其中,税制改革将务实推进并落地,增加房地产税等直接税,减少间接税;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标准将逐渐向一般公共预算看齐。
中金报告称,在当前中国国有部门负债高企、投资效率提高有待改革实际推进的大背景下,有效降低宏观税负、盘活资产存量对于稳增长和调结构都有重大意义。
政府拥有巨额存款储蓄和大量国有企业资产两座“金山”,未来降低企业和居民税负的空间巨大。未来盘活政府储蓄的空间巨大,应该用来降低企业部门过高的税负和社保缴纳负担。2014年底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资产高达102万亿元,去年利润为2.5万亿,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3亿元,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不到10%,上缴比例明显偏低,企业和居民难以分享国有企业的收益。我们认为,未来国企改革、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和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提升及为全民所享,可以为降低税负,尤其是高达工资28%的基本养老保险,提供巨大空间。
通过税制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如果未来政府能够有效盘活两座“金山”,将有效打开降低企业部门税负的大门。在所有行业营改增改革完成后,未来营改增改革将进一步减少增值税税率档次,并借机进一步减税。目前增值税税率档次偏多,有17%,13%,11%,6%,3%五档。此外,我国间接税的比重较高,2014年增值税和营业税为主的流转税占总收入比重超过70%,主要由企业部门负担,未来改革的方向是增加直接税,比如房产税、财产税等,为减少企业税负创造条件。
不应因为财政收入下降而缩水减税力度、推迟税制改革力度或者征收“过头税”。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政府部门的税收和卖地等收入增长也明显下降,中央政府在出台改革时可能会顾虑这个因素,放缓税制改革步伐,地方政府部门征收“过头税”的现象也会存在,二者均不利于减轻企业部门税负,不利于稳增长。过去几年,减轻企业部门税负的主要手段是“营改增”改革,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减税力度不够。今年底前政府将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我们预计2015年的减税效应可能超过2,000亿元,但需要关注实际执行过程中减税力度不足的问题。我们认为,政府部门具有其他渠道解决收入增速下降的问题,比如适当提高赤字水平,加大地方债置换的力度,特别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存量资产的空间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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